Last Updated on 2023-12-09 by 劉天師
用品盤存≈過渡科目性質
「用品盤存」比較偏向過渡科目性質,指的是原本作為費用的支出,例如文具用品、贈品(廣告費性質)…通常會大量購置,若在年底盤點仍有未耗費用的部分,轉列為資產科目的用品盤存,分錄如下:

財務會計可做可不做,但在稅務上則是強制性的要求,包括:
- 文具用品當年度未耗用部分應轉列用品盤存。(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73)
- 營利事業購入贈品、物品來贈送消費者,年底時應注意將尚未送出的贈品,轉列贈品盤存並調減廣告費。(營所稅查核準則§78)
- 年終購入大批燃料其未能耗盡部分,應列物料盤存。(營所稅查核準則§93)

新聞稿:年度盤存列報成本 二點注意…如年度間未耗用完的文具用品,年終購入尚未耗盡的大批燃料、或是商品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副產品、下腳及廢料等,如果尚未出售,都應該要計價列入盤存。

「用品盤存」在申報書的表達
「用品盤存」屬於資產項目,在營所稅申報書P3#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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