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貨退回與折讓(營所稅)

Last Updated on 2023-12-06 by 劉天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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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折讓跟銷貨的年度不一樣如何申報?

銷貨退回折讓會在銷貨後、甚至跨年度發生,營業稅、營所稅以及帳務處理,都是在退回折讓發生時申報、入帳,而不是回頭去更改銷貨年度的稅務申報及帳務。(營業稅法§15Ⅱ、財政部67/7/3台財稅第34268號)

銷貨折讓應取得哪些憑證?

發生銷貨折讓應取得憑證,要區分內外銷:(營所稅查核準則§20)

  1. 內銷:
    1. 於統一發票上註明或取得買受人出具銷貨折讓證明單。
    2. 外銷:國外廠商證明文件,要能夠證明折讓原因、金額及折讓方式,例如減收外匯或抵減其他貨款等。
  2. 統一發票已交付買受人: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0條規定辦理。(註:詳營業稅[銷售要開發票]~退回折讓怎麼處理?)

新聞稿:營利事業申報外銷貨物或勞務退回或折讓取得證明文件之注意事項…國外代理行之借項通知單(DEBIT NOTE)不得做為費用及損失之原始憑證。說明:二、國外代理行之借項通知單係費用或付款之通知單,依國際慣例,國外費用之原始憑證應為國外發票(Invoice)。(財政部72/4/6台財稅第32218號函)

銷貨退回應取得哪些憑證?

申報營所稅銷貨退回,最重要的是要有物流證明,未能取得有關憑證或證據者,銷貨退回不予認定,其按銷貨認定之收入,並依同業利潤標準核計其所得額:(營所稅查核準則§19)

  1. 內銷退回:帳簿記錄沖轉(存貨帳)+合法憑證(銷貨退回證明單、退貨單或入庫單等)。
  2. 外銷退回:帳簿記錄沖轉(存貨帳)+海關退貨資料。

新聞稿:營利事業發生銷貨退回時,應合乎稅法規定,否則將遭剔除補稅…北區國稅局並表示最近審查營利事業帳冊憑證時,發現國內有一家電子公司全年申報銷貨退回金額七百餘萬元與申報營業稅四○一表銷貨退回金額相差約六百餘萬元,經查其差額主要為外銷貨物退回部分,惟該公司為了節省貨物復運進口之運費、報關費等相關費用,並未將外銷退回貨物運回國內,致未能取得海關退貨資料等證明文件,而遭到國稅局以未能取得有關憑證或證據不予認定其外銷退回,調增收入部份並依同業利潤標準核計其所得額,補徵稅款計三十餘萬元…

案例:雖有折讓單、但未實際折讓涉及逃漏稅

參考新聞稿:公司故意誤用會計處理程序,恐遭國稅局處罰…要求無力償還貨款的客戶,於年底前先行開立進貨折讓證明單,給銷貨公司作為銷貨折讓,等到客戶未來償還貨款後再開立銷貨發票予客戶,藉以降低當年度營業收入淨額…南區國稅局表示,所謂「銷貨折讓」係指就貨品銷售所產生的收入,因貨品之品質瑕疵,或在運送途中破損,為順利完成該交易,經買賣雙方協議在貨款上給予折減或讓免,而未實際收取的銷貨價款。然上述交易情形,其商品交易活動均已完成,買賣雙方事後就未收現的銷貨價款再行約定給付協議,僅屬債權債務清償事宜,與銷貨折讓定義不符,縱然取得客戶所開立之進貨折讓證明單,也難認定交易事實為「銷貨折讓」;類似案件最高行政法院也採相同見解作…此種操縱損益之行為,即涉有逃漏稅之違章,稽徵機關將認定其為故意逃漏稅,並依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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