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st Updated on 2026-09-17 by 劉天師
有同學問到,如果薪資是每隔二週發放,扣繳稅額要怎麼算?要不要區分正職或兼職?薪資以外的其他給付,一個月多次給付又該如何處理呢?
對於薪資怎麼扣繳還不清楚的同學,請先看過[扣繳稅額怎麼算?]
小額給付免扣繳(未達起扣點)
會有要不要扣繳的問題,是因為稅法對薪資以外的其他各類給付訂有起扣點標準,請看下圖:

這是給付居住者的免扣繳標準:(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13、§13-1,薪資所得扣繳辦法§8)
- 免扣繳、免通報:對同一個人、同類所得、全年給付所得 ≦ $1,000,得免列單通報。
- 免扣繳、要通報:每次應扣繳稅額 ≦ $2,000,免予扣繳,若全年給付 > $1,000,仍應列單通報;執行業務者個人及事務所、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以及在臺灣地區有固定營業場所或營業代理人之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也同樣適用。
薪資起扣點
所謂「薪資起扣點」就是薪資超過法定標準就一定要扣繳,要區分是固定薪資還是兼職所得,不同年度標準也不一樣,詳[薪資扣繳稅額、補充保費試算器]。
一個月給付多次,薪資跟其他所得免扣繳計算不一樣!
如果是一個月內多次給付,該怎麼計算應扣繳稅額呢?
薪資是以「全月給付總額」來判斷,例如6/15給付$20,000,6/30給付$60,000,需要扣繳嗎?請參考上一小節的表:
- 固定薪資
- 有填表:$20,000+$60,000 < $86,001→不用扣繳。
- 未填表:($20,000+$60,000)×5% = $4,000。
- 兼職所得:$20,000+$60,000 < $86,001→不用扣繳。
要提醒的是,補充保費裡的兼職薪資所得,則是「單次給付」金額達中央勞動主管機關公告基本工資要辦理扣費。自115年起,基本工資由最低工資取代。
薪資以外的其他各類所得,就是按「次」計算了,例如租金每月分二次給付,6/15給付$15,000,6/30給付租金$15,000,需要扣繳嗎? 雖然6月共給付$30,000,但每次應扣繳稅款僅$1,500,所以不用扣。
未達起扣點,還是給他扣可以嗎?
實務上很多企業為了避免犯錯,一律給他扣下去,只要納稅義務人/所得人可以接受,當然也無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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