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退少補~營所稅暫繳申報

Last Updated on 2020-10-30 by 劉天師

暫繳申報是什麼意思?

暫繳申報是指應納營所稅的營利事業,在暫繳申報期間計算並繳納其應納稅額給政府的一種制度;暫繳稅款於年度結算時,可用以抵繳結算應納稅款(註:多退少補的概念)。

有不用暫繳申報的情形嗎?

除了以下這些對象不用外,其他的營利事業都要辦理暫繳申報:(所得稅法§69)

  1. 上年度無應納稅額者。
  2. 本年度新開業者。
  3. 獨資、合夥組織及免用統一發票之小規模營利事業。
  4. 在我國境內沒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
  5. 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者。
  6. 合於免稅規定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及其附屬作業組織、消費合作社、公有事業。

什麼時候要辦理暫繳申報?

9/1~9/30暫繳申報、無延期規定;如非採歷年制者,為每年第9個月1個月內(所得稅法§101)。

暫繳稅額怎麼算?

有兩種方式計算:原則上以上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應納稅額」(「稅額計算」欄位#60的數字)× 1/2。

或全部符合以下條件者,得以本年度前6個月計算之所得額申報(所得稅法§67ⅠⅡ、所得稅法施行細則§55-1):

  1. 公司組織。
  2. 會計帳冊簿據完備。
  3. 藍色申報書或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辦理暫繳申報。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 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稅額繳款書(自行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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