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節聚會辦理抽獎活動應如何扣繳?

Last Updated on 2023-12-09 by 劉天師

Q:本公司在年節同仁聚會時辦理摸彩,請問要如何辦理扣繳?

A:公司尾牙、忘年會、促銷活動…辦理抽獎活動,參加者因前述摸彩活動,所獲得的獎金及實物獎品,屬所得稅法§14之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依中獎者是否為我國居住者區分,扣繳率和申報方式都有所不同。

  1. 中獎者如果是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按給付全額扣取10%,不過,如果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台幣2,000元者,免予扣繳,但次年1月底前仍應開立免扣繳憑單申報。
  2. 中獎者如為非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則無論中獎金額多寡,都要按中獎金額的20%就源扣繳,並於代扣稅款10天內辦理扣繳憑單申報。

可線上列印扣繳的「自繳繳款書」:稅務入口網 > 各類所得扣繳稅額繳款書—152~158、15B

Q:如果不是獎金而是獎品,扣繳金額如何計算?

A:不是獎金而是獎品稱之為「實物給付」,如果是外購的獎品,按含營業稅之購買價格為獎額;如果是公司自家商品,則按公司製造或購入成本金額為獎額,依照前述之規定辦理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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