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費、查帳人員住宿費、國外技術人員來台旅費,進項稅額可以扣抵嗎?

Last Updated on 2026-09-15 by 劉天師

Q:請問公司員工出差,相關單據的進項稅額可以申報扣抵嗎?

只要不是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的不得扣抵的範圍,就可以申報扣扺銷項稅額。

員工出差旅費可檢具車、船、飛機客票影本與住宿發票扣抵聯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財政部賦稅署75/04/30台稅二發第7523980號函)

但是招待客戶支付旅費、會計師查帳人員旅費住宿費、支付國外供應商技術人員等之住宿費進項稅額不得扣抵。(財政部84/09/19台財稅第841647467號函、財政部賦稅署75/11/06台稅二發第7576667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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