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st Updated on 2026-09-18 by 劉天師
基本觀念
現行加值型營業稅徵收率有三類:一般銷售為5%,還有減免稅率的零稅率和免稅,大部分人都知道,銷售適用零稅率的進項可以申請退稅,那麼,有哪些交易適用?需要提供哪些證明?可以退多少稅呢?請看本單元的說明。
零稅率是什麼?應稅誤申報零稅率是否處罰?
零稅率指的是銷售所適用的稅率為零,故銷項稅額為零,而且在適用零稅率以前各階段所支付的進項稅額可以申請退還,可退還之稅額以零稅率銷售額依目前徵收率5%計算之金額範圍內為限。
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時,將應稅銷售額開立為免稅或零稅率之行為,係屬未依規定格式據實載明課稅別,違反了營業稅法第48條「應行記載事項未依規定記載或所載不實者」之規定,按銷售額處1%之罰鍰。(註:1%,$1,500~$15,000)
又營業人因上開行為而將應稅銷售額申報為免稅銷售額或零稅率銷售額,致短繳營業稅額,如同時基於其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之行為造成違反營業稅法第51條第7款漏稅之結果(註: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五倍以下罰鍰),應擇一從重處罰,並依兩者法定罰鍰額最高之規定裁處。
案例:假出口真退稅 補帶罰…甲公司從事廢五金、電子零件等產品的進、出口買賣業務,2014年至2018年間向國內電子零件製造廠商,標購其他混合五金廢料並取得合法進項憑證,甲公司將標購貨物利用小三通方式銷往中國大陸,因未能取得合法出口文件,無法申請退還外銷貨物的進項營業稅款,甲公司動起歪腦筋,聯合境外香港A公司進行假交易,以低價金屬粒料或混合五金產品,混充成高價的電子五金貨物報關出口到境外香港A公司,製作不實出口文件。…之後甲公司又利用假文件向國稅局申報出口金額1億5,482萬餘元,不過因申報的金額偏高,被海關發現異常向中區國稅局通報,經檢調單位聯合調查出甲公司利用不實出口金額申請退稅,詐領營業稅額750萬餘元。…另外也查獲甲公司漏報國內銷售額5,945萬餘元,補徵營業稅297萬餘元並裁處罰鍰,公司負責人經法院判決違反商業會計法,執行有期徒刑數個月。
零稅率由於牽涉到退稅,要特別注意稅法相關要件:
- 交易是否適用零稅率?
- 是否取具適用零稅率須具備的證明文件?
哪些交易適用零稅率?
適用零稅率的交易規定在營業稅法第7條,主要是外銷貨物或勞務,以及一些類似外銷的交易(註:可稱為「準外銷」),共9款:(註:綠色字為補充說明)
- 一、外銷貨物。
- 二、與外銷有關之勞務,或在國內提供而在國外使用之勞務。
- 三、依法設立之免稅商店銷售與過境或出境旅客之貨物。
- 四、銷售與保稅區營業人供營運之貨物或勞務。
- 供營運之貨物或勞務,指供經核准在保稅區內從事保稅貨物之貿易、倉儲、物流、貨櫃(物)之集散、轉口、轉運、承攬運送、報關服務、組裝、重整、包裝、修理、裝配、加工、製造、檢驗、測試、展覽、技術服務及其他經核准經營業務所使用,或供外銷使用之貨物或勞務。
- 請參考稅務入口網 > 銷售與保稅區營業人供營運之貨物或勞務,應如何提供零稅率證明文件?
- 五、國際間之運輸。但外國運輸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國際運輸業務者,應以各該國對中華民國國際運輸事業予以相等待遇或免徵類似稅捐者為限。
- 六、國際運輸用之船舶、航空器及遠洋漁船。
- 七、銷售與國際運輸用之船舶、航空器及遠洋漁船所使用之貨物或修繕勞務。
- 八、保稅區營業人銷售與課稅區營業人未輸往課稅區而直接出口之貨物。
- 九、保稅區營業人銷售與課稅區營業人存入自由港區事業或海關管理之保稅倉庫、物流中心以供外銷之貨物。
- 第8及第9款所稱之「貨物」,指經保稅區營業人登列於經海關驗印之有關帳冊或以電腦處理之帳冊,以備監管海關查核之貨物。(營業稅法施行細則§7-1)
補充說明:這9款條文,第4、8、9款與保稅區有關,可再依其性質分類如下:
- 第1、2款:外銷貨物或勞務。
- 第3、4款:準外銷區域(免稅商店及保稅區)。
- 第5、6、7款:國際運輸及其相關貨物或勞務。
- 第8、9款:保稅區銷售與課稅區直接外銷之貨物。
申請適用零稅率的證明文件
營業人申請適用零稅率,目的是為了退稅,政府理應詳細審查,因此要求營業人申請須具備證明文件,大部分規定在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11條,少部分特殊交易則散見在財政部函釋中,遇到再處理即可。
可參考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 適用零稅率的營業人,應該具備哪些證明文件?
外銷貨物除報經海關出口,免檢附證明文件;與外銷有關之勞務,或在國內提供而在國外使用之勞務,應取得外匯證明文件。
| 外銷型態 | 應提示文件 |
| 外銷貨物 | 經海關出口者免附證明文件。五萬元以下得採郵遞或快遞出口,為郵局或快遞業者掣發之執據影本。 |
| 與外銷有關之勞務、或在國內提供而在國外使用之勞務 | 外匯證明文件或外匯收入款憑證影本。 |
要注意外銷貨物委由郵政機構或依快遞貨物通關辦法規定經海關核准登記之快遞業者出口者,其離岸價格超過新臺幣5萬元,未報經海關出口,其營業稅申報不得適用零稅率。請參考新聞稿:外銷貨物委由郵政機構或快遞業者出口,離岸價格超過五萬元,應報經海關出口,才能申報適用零稅率…未報經海關出口,其營業稅申報不得適用零稅率。該局說明,甲公司申報非經海關出口貨物乙批7萬餘元,經查核發現,係委由郵政機構出口之貨物,雖附有該郵政機構摯發之執據影本,惟因其貨物離岸價格已逾新臺幣5萬元,未報經海關出口,核定補稅3千6百餘元。
外銷免開發票,要申報嗎、銷售額怎麼算?
外銷貨物、與外銷有關之勞務或在國內提供而在國外使用之勞務得免開立發票(統一發票使用辦法§4第33款),可是還是要申報(下圖401申報書紅色框部分)。
外銷要在什麼時候申報?銷售額又該怎麼算呢?請參考下表:(財政部86/7/10台財稅第861905764號函)
| 外銷貨物/勞務 | 申報時點 | 銷售額計算 | |
| 外銷貨物 | 報關出口 | 報關日 | 按海關公布報關適用之匯率換算銷售額 |
| 郵局或快遞出口 | 郵局或快遞業者所核發之執據日 | 執據日往來銀行買進外匯匯率換算銷售額 | |
| 銷售與外銷有關之勞務,或在國內提供而在國外使用之勞務 | 收款日 | 收款日往來銀行買進外匯匯率換算銷售額 | |
註:海關編製之進、出口報關匯率,每月上、中、下旬各變動一次,每旬報關匯率係採用報關前一旬中間日(每月5、15、25日,如遇例假日則往前推算)臺灣銀行掛牌公告匯率。其未掛牌部分按報關前一旬中間日經濟日報刊載紐約外幣兌換美元收盤價格折算之。臺灣銀行「賣出匯率」為進口報關匯率,臺灣銀行「買入匯率」為出口報關匯率。
請參考:每旬報關適用外幣匯率
可以退還多少稅?
適用零稅率以前各階段所支付的進項稅額可以申請退還,可以退還多少稅額呢?請參考[營業稅申報、溢付稅額、留抵稅額]之「得退稅限額怎麼算?」。
延伸學習
常有初學者誤以為收到外匯就可以適用零稅率,其實收到外匯並不是能否適用零稅率的條件,請參考[賺了外匯卻未必適用零稅率?]
營業稅法第7條外銷貨物勞務得免開立發票,但並不是第7條所有的項目都免開發票,只有第1、2、8款、以及符合條件之第5款得免開立發票,請參考[營業稅法第7條的交易都不用開發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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