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票加5趴!要不要?(稅務影響數多少?)

Last Updated on 2026-09-16 by 劉天師

稅務影響數多少?

實務上常見到當買方所要發票時,賣方要求開發票另加5%,要答應嗎?先不談此舉有違反稅法之嫌,很多人只感覺到要「多付5%」所以不要,是這樣的嗎?沒拿發票其實會同時影響到營業稅、營所稅、甚至帳務(外帳)、資金…該怎麼辦?

先來看看沒拿發票的稅務影響數是多少?舉例,假設商品定價$30,000,賣家表示:若要開發票須另加5%,若買方因此未取得發票,稅務影響數:

  1. 商品進項稅額可否扣抵?若可以→損失$30,000 × 營業稅5% = $1,500
  2. 未取得憑證無法入帳→損失$30,000 × 營所稅20% = $6,000

買賣雙方都可能被處罰

雖然實務上常見定價為不含稅價,要求開發票另加5%的情形,但稅法其實已明訂「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之定價應內含營業稅」(營業稅法§32)。

定價不含營業稅,會不會被罰?請參考新聞稿:銷售定價記得內含營業稅,避免產生消費糾紛及受罰…如店家銷售定價未依規定內含營業稅者,依營業稅法第48條之1規定,經國稅局通知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處1,5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買方若因不接受賣方要加5%而未取得憑證,也是違反稅法規定而可能被罰,請參考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 營利事業未依規定取得憑證或給予憑證,會受到什麼處罰?營利事業依法規定應給予他人憑證而未給予,或者應自他人取得憑證而未取得者,應就其未給予憑證或未取得憑證,按照稽徵機關查明認定之總額,處以5%以下的罰鍰,處罰金額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100萬元。如屬銷貨者,稽徵機關並可按當年度當地同時期同業帳載、或新聞紙刊載、或其他可資參證之該項貨品最高價格,核定其銷貨價格;如屬進貨者,稽徵機關可按當年度當地該項貨品之最低價格,核定其進貨成本。

結論

一般情況下,不用多想,加5%也要拿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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