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st Updated on 2026-09-17 by 劉天師
薪資扣繳請詳[薪資扣繳稅額、補充保費試算器]
給付薪資時,要依納稅義務人的身分辦理扣繳:(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2、§3,薪資所得扣繳辦法)
納稅義務人為居住者
- 固定薪資按下列二種方式擇一扣繳:
- 按全月給付總額查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扣繳。
- 按全月給付總額扣取5%,起扣點為$40,020。
- 兼職所得及非每月給付之薪資:
- 未達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起扣點者,免予扣繳;
- 超過者,按全數扣繳5%。
每月薪資如採分次發放者,應按全月給付數額之合計數扣繳稅額;但兼職所得及非每月給付之薪資,免併入全月給付總額扣繳。
非固定薪資包括非每月給付之薪資、三節獎金、補發薪資、結婚補助等,或兼職所得。
納稅義務人為非居住者:
- 全月薪資給付總額 >每月基本工資1.5倍,按給付額扣取18%。
- 全月薪資給付總額 ≦ 每月基本工資1.5倍,按給付額扣取6%。
全月薪資含「固定、非固定及應稅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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